重生小兽医 !??费章节(12点)

164知道真相的安玉萍

“你给我出去!”朱国强火了,指了指大门,让于国锋走。

多年的相处让于国锋知道,朱国强已经处于暴走的边缘,当下不敢拖延,忙忙地走了出去。刚关上门,就听到了面“嘭”的一声脆响,估计是烟灰缸还是水晶笔筒被他给砸了。

看着身后的门,于国锋摇了摇头,转身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其实于国锋还有好几件事情是需要朱国强拿主意的,可眼下财务的账上已经没多少钱,已经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再跟朱国强说,也没有用处,只好将最迫切的几件摆在朱国强面前,然后就看朱国强自己的意思了。

整整一个多小时,朱国强坐在沙发上,坐立难安,他很悲催地发现:自己已经彻底让那封匿名信给困扰了,如果不解开这个谜团,自己是无法认真做任何事情的。

咬了咬牙,朱国强转身往外走去。

于国锋正好在跟采购的人商量怎么办的问题,看到朱国强忙打招呼:“朱总!”

“钱的事情过两天再说,我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处理,你们!都给我顶住这两天再说!”朱国强霍然回首,看着有些惊讶的员工们,目中精光烁烁!

朱晓晓正帮着老妈给一头高大的哈士奇剃毛,这种雪橇犬的毛发很厚,到了夏天,尤其是在南方,狗狗是非常遭罪的,没有别的法子,只好用土办法,给它剃毛!

眼看着一头威武雄壮的哈士奇随着身躯的毛发剃光,只剩下四肢末端的一点儿毛发,变得清洁溜溜的,看着十分滑稽。

这只被主人叫做哇哈哈的小哈十分不习惯,扭动着身子呜咽着抗议,奈何身不由己,不多时厚实的被毛就已经全光了!

安心在一旁笑得不行:“哈哈哈,这也就是让你们给逼得没办法了才被剃光了毛,这要是一个人,让你们刮得这样干净,只怕是要羞愧死了!”

狗主人是一个高大的男子,坐在沙发上看着自己的爱犬被剃得光溜溜的,也有些傻了眼,咧着嘴看着那可怜的狗狗,哇哈哈也看着自家的主人,四目交投之际,狗主人叹息一声解释着自己这样做的缘故:“小调皮蛋子,谁叫你那么怕热啊?这么热的天气,不给你剃毛,回头你长一身的痘痘怎么办啊?”

狗狗在朱晓晓和安玉萍的手里在进行着最后的清洗和擦干程序,闻言呜咽着冲狗主人诉说着心中的委屈。

萌萌小家伙最近又懂事了不少,等狗狗一洗完了澡,萌萌就拖着装电吹风的盒子过来了,那吭哧吭哧的费力模样,显然拖曳一个电吹风对于一只长不大的小猴子来说,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

朱晓晓冲着地上邀功请赏的小家伙夸赞了一句:“萌萌真能干,好样儿的!去那边沙发上坐着吧,帮姐姐招呼一下客人。”

小家伙就屁颠屁颠地去招呼客人去了。

“这狗的毛也太厚了!你在南方住,怎么不买只短毛的养啊?”安心负责搞卫生,看着那筐子里的狗毛直皱眉头。

“这是我从北方带过来的。我就喜欢哈士奇,有些东西,你不懂的。”高大男子笑着将看了看自家变得一点儿都不漂亮的狗狗,颇有些母不嫌女丑的味道。

“哈士奇有什么好?我还是觉得萨摩耶漂亮,雪白雪白的,毛又长!就算剪毛了也是好看的,你这个狼不像狼,狗不像狗的,看着不好看!”安心的审美和一般人不同,用朱晓晓的话来说,那叫“不走寻常路!”

“你知不知道哈士奇的来历?”高大男子皱了皱眉问道,显然安心这种外行的话让他有些不舒服。

“不知道。”安心是一个诚实的好姑娘。

“哈士奇在十九世纪的时候是被皮毛商人带到阿拉斯加的一个偏僻的小镇上的,因为这种狗的奔跑速度快、韧性好,在狗拉雪橇比赛中被人们所喜欢。有一年那个小镇有白喉病爆发,而治疗用的血清却在几百公里以外,只能用直升机运输,可直升机的驾驶员却休假不在当地了,没有人会开直升机。”

“那不是急死人了啊?”安心的心顿时被紧紧抓住,瞪圆了眼睛看着那高大男子。

虽然不懂得白喉对人类有多危险,可众人听着这话就能明白,那是跟禽流感的危害性接近的一种病症,否则人们不会那么恐慌。

“那当然!白喉病症蔓延太快,最后众人决定用雪橇队来接力送救命的血清,在雪橇队的日以继夜地努力下,原本需要二十五天才能送到的血清五天半就送到了,而头狗就是一只哈士奇,名字叫,在这次接力运送中受了伤,从此再也不能参加拉雪橇比赛,四年后死了。”

高大男子的话音一落,安心的眼泪也跟着落下来了:“真是太可怜了!”

蒋芸虽然也了解过这些,可并没有将所有的犬类资料全都记住,听了这高大男子的话,也忍不住红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