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二话不说,扭头就走。

没错,她连一个问号句都没有懒得问,果断就走,是有多么不屑啊?

她的一些列反应,好似在他预料之中。

一把将她拽住,拦住了她去路。

“难道你不打算听听后面的条件,有多诱人么?”

“你是哪知眼睛看我,像是会生蛋的母鸡?还是你觉得我见到是美男子,都会无下限地收纳?”

朝歌满含嘲讽之意。

他锐利眸子从头至尾扫射于她,经过鉴定,他说,“你更适合生|崽没错。”

其实这不能怪他,征战沙场,身边围绕的都是铁骨铮铮的将士。

他的心是僵硬的棱角,几乎找寻不到柔软的一面。

但是,人在沙场,就会知道,生命是多么脆弱的东西。

他也会担心,自己一旦倒下,在战场上起不来了。那时候,他会希望能有孩子,替他做生命的延续。

可为什么会偏偏选中朝歌?他自傲的认为,世间少有女子配得上她。

直到遇到那个夕阳之下,吟着“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女子。时而傲娇的不可一世,时而娇态尽显的倾世而立。

那般个性鲜明的她,令人印象深刻。

他自诩为沙场上不断奔驰的狼王。就是伤了,痛了也习惯独自舔伤。

纵使再习惯孤独,也会有眷念温暖的时候。

他不确定,能给他温暖,能给他延续生命的人,是不是她。

他只是想试一试罢了。

如意料之中,嚣张如她,怎么会轻易妥协。

“呸!”朝歌投他一个大大的白眼,“麻烦收起你饿狼一样的视线。我朝歌不会成为你眼中的猎物。”